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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财政局2025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12 16:15 来源:

2025年度,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立足财政工作实际,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持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财政屏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压实组织领导责任,夯实法治建设保障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全局重点部署,坚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部署重点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股室协同抓、专人专职落实”的工作体系,实现法治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重点研学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领域核心法律法规,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联系实践学,推动法治理念深度融入财政决策、管理和服务各环节。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

1.提升干部学法用法实效

积极运用“线上 + 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线下依托专题会议、业务研讨等载体,线上采用“学习强国”、行政执法大讲堂等数字化渠道,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法规制度,有效增强财政干部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2.打造沉浸式法治文化阵地

持续深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局机关一层设置智能普法电子屏,滚动展播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法律法规原文、普法微视频等内容;利用机关走廊打造“法治财政文化长廊”,划分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名言警句等功能板块,营造“时时学法、处处见法”的浓厚氛围。

3.推进精准化普法宣传实践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协同发力。精心编撰财政法律法规汇编宣传册以及财政政策文件汇编,聚焦《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点法规;借助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干部学法、普法活动,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

(三)规范财政履职行为,提升法治治理效能

1.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这两项重要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上,严格遵循既定程序,以此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以及协调性得以实现。同时,积极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与水平。

2.全面规范财政管理运行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支,严格遵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科学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强化收入征管质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和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二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严格依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对预算申报、编制、执行、决算、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全业务流程进行标准化规范,实现财政资金“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监督可控”的管理目标。三是强化财会监督力度,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开展预算单位财务收支检查、政府采购专项督查等监督活动,督促相关单位政策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有效维护财经秩序。

3.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现有执法人员7人,均取得执法资格。组织开展全局涉企执法、异地执法排查,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和标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应用能力仍需加强

部分干部职工虽具备基础法律知识储备,但在面对复杂财政业务场景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显不足,依法决策、依规办事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普法宣传精准性有待提升

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仍以传统模式为主,宣传内容的创新性、趣味性不足,针对预算单位、基层群众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定制化普法产品供给不足,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系统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三是持续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巩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执法与普法工作的衔接,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双向提升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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