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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泉市城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10:36 来源: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阳泉市城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城区发展历程中极具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首次考察阳泉、莅临城区,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寄予殷切期望。一年来,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突出“五区建设”路径抓手,稳中求进、难中求成,全区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区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更加有力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不移稳收支、保战略、惠民生,坚持不懈推改革、防风险、强基础,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区财政总预算经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支出预算由年初89905万元调整为121203万元,支出预算增加31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8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83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86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766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4914万元),调入资金增加465万元,调出资金增加3067万元,上解支出增加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增加533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800万元,为年度预算31628万元的100.54%,超收172万元,同比增长3.56%,同比增加1093万元。税收收入完成26078万元,同比下降3.28%,减少88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722万元,同比增长52.75%,增加197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670万元,较上年93178万元增长5.89%,增加549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48万元,为预算的94.66%,比上年增长8.54%;

--国防支出117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1.88%;

--公共安全支出609万元,为预算的61.08%,比上年增长1.16%;

--教育支出30416万元,为预算的93.95%,比上年增长0.003%;

--科学技术支出107万元,为预算的68.15%,比上年下降28.1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9万元,为预算的60.71%,比上年增长12.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6万元,为预算的94.48%,比上年下降1.3%;

--卫生健康支出6796万元,为预算的93.1%,比上年下降5.22%;

--节能环保支出527万元,为预算的84.32%,比上年下降25.77%;

--城乡社区支出4595万元,为预算的70.92%,比上年下降31.36%;

--农林水支出4852万元,为预算的98.7%,比上年增长133.83%;

--交通运输支出45万元,为预算的2.37%,比上年下降94.27%;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22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44.1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6万元,为预算的98.17%,比上年下降38.6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7万元,为预算的93.56%,比上年增长49.7%;

--住房保障支出9671万元,为预算的66.43%,比上年增长307.3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88.7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8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75.51%;

--债务付息支出1161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3.57%;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00%。

3.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5年,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67939万元,比2024年61450万元增长10.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1504万元,比上年增长3.03%;专项转移支付16435万元,比上年增长43.3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4303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1835万元,同比增长1201.42%,增加169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826万元,同比增长23.18%,增加720万元;举借新增专项债券20179万元,同比增长48.74%,增加6612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3067万元;上年结余5396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30227万元,同比增长81.03%,增加13530万元;调出资金138万元;年终结转3938万元。支出主要为专项债券支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债务付息支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84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5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300万元),同比增长8.65%,增加165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34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1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68万元),同比增长5.84%,增加10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49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6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32万元),滚存结余158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2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464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94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11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12万元,比上年增加70万元;上年结余372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548万元,比上年增加228万元;调出资金327万元;专项结转119万元。支出主要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我区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7526万元,比上年增长76.82%。其中:一般债券7347万元,专项债券20179万元,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财力支持

2025年,省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1.12亿元,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21.04亿元,比2024年18.33亿元净增2.71亿元,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不超过债务限额,债务处于可防可控范围。

(六)落实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区财政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积极落实强化财政管理、改进财政工作的各项建议,聚焦“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目标定位,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不利影响,主动担当、迎难而上,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全力以赴保障区级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1.凝心聚力组织收入,精征细管颗粒归仓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壮大财力、提升保障能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积极落实“两个一”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沟通,紧盯资金投向和重点支持领域,打好提前量、下好先手棋,尽最大努力争取上级支持。2025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7939万元,同比增长10.6%。二是加强协同挖潜增收。面对财政收入减收的压力,强化统筹调度,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协同区税务、发改、统计、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进行收入研判,研究增收措施,全力推动各项收入“合规收缴”“颗粒归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800万元,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2.有保有压过紧日子,增强“三保”保障能力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三保”预算编制和审核,按照“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年初足额编列“三保”预算,杜绝民生政策违规提标扩面或降低保障标准、缩小保障范围的情况,年中强化“三保”执行约束,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测“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科学有效调度库款,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推动“三保”平稳运行。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持续压减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一般性支出,将压减的财政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用到“关键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管理,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0万元,实际执行44万元,坚决落实“双控”要求。三是切实解决群众热切期盼的问题。积极筹措财政资金,足额做实2017年至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3149.76万元,切实保障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顺利衔接与足额发放,彰显了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对退休人员权益的维护。

3.强化民生支出保障,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进一步加强民生支出财政保障力度,强化预算管理,统筹资金用于教育、医疗、社保、公共文化等领域,2025年全区民生支出82675万元,连续12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八成,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教育支出保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25年教育支出30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83%,夯实了教育发展基础,切实保障全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确保完成只增不减任务二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高龄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资金配套。202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3%,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三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相关支出等,2025年卫生健康支出6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9%,持续提升我区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四是支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和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设,促进文化繁荣发展。2025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4%,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五是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下达乡村振兴、巩固衔接等配套资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5年农林水支出4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2%,推动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4.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做好重点项目保障

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025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259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市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2025年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465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支出,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二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加强政府债务申报管理,科学做好债券项目遴选储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谋划重点项目申请债券资金,2025年,在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新增债务规模,共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752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347万元,专项债券20179万元,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实的财力保障;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对照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确保项目单位依法合规使用债券资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同时加强财政库款保障,设立专项债券财政资金账户,优先确保政府债券资金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实际支出。

5.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有力有效化解风险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导向,对纳入2026年区级部门预算范围的所有资金,全部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组织会审工作并及时公开,切实保障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加强绩效监控跟踪管理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运行监控,对预期低效或无效的项目,按照程序提出调整或收回预算的意见;组织开展区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结果应用,将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专项资金分配、改进管理和政策调整等挂钩,针对不同绩效评价对象,在预算安排中进行相应应用。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全面摸清债务底数,多措并举拓展化解渠道,通过清理存量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争取化债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2025年争取专项债券资金9289万元用于清偿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工程类欠款,同时统筹盘活财政资金1099.23万元,于8月底完成50万元以下欠款清偿;另外辅以一般债、审计核减等方式化解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累计清偿欠款12241万元,占欠款总额40.55%,完成了全年清偿任务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环境。

2025年,面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6.4%、完成进度仅71.9%的严峻形势(11月30日数据),我区主动应对、全力攻坚,通过扎实有效的增收措施,顺利完成年度收入目标,实现同比3%的增长。同时,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管理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税源小杂散,缺少支柱性税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整体体量较小,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度较高,加之“三保”及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区级可用财力较少,库款保障持续承压,上级对我区的返还性收入扣缴幅度显著增加;项目建设依赖新增债券资金,对政府债券需求和依赖度较大,在还本付息规模不断增大的同时,需平衡财政偿债能力不足和举借政府债券谋发展之间的矛盾。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系统谋划,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开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升财政整体管理能力水平,保持我区财政平稳运行。

(一)2026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按照立观念、破基数、保重点、强管理、重绩效的原则,实行预算编制以零为起点、以中央及省、市、区重大决策为依据、以预算绩效为导向、以当年财力为基础,构建应保必保、应省尽省、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是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编外人员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持续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推动资源集约利用与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度融合。

三是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控追加预算,规范并严格控制各类调整调剂事项。强化四本预算有机衔接,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三保”财力保障。

四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统筹好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存量与增量、供给与需求、一域与全局等关系,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安排预算,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2754万元,同比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21995万元,非税收入1075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6608万元。其中:区级财力安排61880万元,上级共同事权及专项转移支付12195万元,上年专项结转22533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8760万元,比上年预算9024万元下降2.93%;

--国防支出安排37万元,比上年预算44万元下降15.91%;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787万元,比上年预算560万元增长40.54%;

--教育支出安排27880万元,比上年预算29317万元下降4.9%;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60万元,比上年预算122万元增长31.1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449万元,比上年预算769万元增长88.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2796万元,比上年预算24055万元下降5.23%;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6636万元,比上年预算5713万元增长16.16%;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522万元,比上年预算241万元增长946.47%;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646万元,比上年预算1611万元增长126.32%;

--农林水支出安排1189万元,比上年预算1751万元下降32.1%;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858万元,比上年预算427万元增长335.13%;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130万元,比上年预算769万元下降83.0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7万元,比上年预算87万元下降91.9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71万元,比上年预算172万元下降0.38%;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6108万元,比上年预算6799万元下降10.1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216万元,比上年预算1400万元下降84.57%;

--预备费安排970万元,比上年预算900万元增长7.78%;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232万元;

--其他支出安排10054万元,比上年预算6144万元增长63.64%。

(三)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313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358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万元,上年结转39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0313万元,主要用于债务付息支出,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

(四)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2731万元,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1219万元。

(五)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41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80万元。

三、完成202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6年,区财政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干字当头,迎难而上,凝心聚力抓好收入组织,统筹协调保障大事要事,全心全力保障民生福祉,切实守牢财政风险底线,发挥好财政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为服务保障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一是多措并举抓好收入组织。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强化沟通协作,树牢项目化思维,谋划储备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优质项目,全力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加强到位资金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将争取到的上级资金用好用足。加强积极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的精准调控,助推经济增长,拉动财政增收。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及时掌握入库动态、剖析增减原因,做到应收尽收。依法依规深挖非税增收潜力,按照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足额缴库,严防“跑冒滴漏”。

二是强化重点项目财政保障。预算安排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集中财力支持重大战略任务。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上级资金。强化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提升项目质量,为债券效益充分发挥夯实基础。优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严格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坚持“早发快用”,推动债券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全力以赴保障民生福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巩固衔接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支持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财政政策和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做好就业资金保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大基础教育支持力度,推动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教育优质发展;加强社会保障,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资金配套,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支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加力增效,加强文物保护传承利用,支持免费送戏下乡,支持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是坚持厉行节约,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将厉行节约、提质增效深度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链条管理。全面硬化预算约束,通过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支出标准管理等方式,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守牢支出原则,通过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把预算支出关口等手段,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双控”要求。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把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作为重大任务,持续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保持政府债务合理适度,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动态监测政府债务情况,有效运用数据预警提示风险,足额安排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抓实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压紧压实“三保”责任,加强“三保”运行监测,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强化财会监督力度,积极落实财会监督工作要求,提升财政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会计年度尚未结束,以上数据还有一定不确定性,以最终财政总决算及政府预算备案数据为准。

各位代表,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知难而进、砥砺前行,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助推我区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指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据法定标准,从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3.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不指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统一安排,统筹解决本地区机构运转和社会经济等各方面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转移支付。

4.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具有专门用途,用于支持和帮助下级政府发展特定事业,下级政府需要将补助资金按上级政府指定方向和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其基本特征是专款专用。

5.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属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等上级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事项纳入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上级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提高地方履行共同财政事权的能力。暂列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

6.预备费:反映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7.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限期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用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0.地方政府债务: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通过政府信用举借筹措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资金,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

11.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12.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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