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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泉市城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6 16:49 来源: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阳泉市城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很不平凡、极为不易的一年,是砥砺奋进、克难前行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国内需求不足、煤炭量价齐跌、部分行业市场主体经营困难等复杂严峻局面,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突出“五区建设”路径抓手,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和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收入,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财政总预算经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支出预算由年初82224万元调整为108723万元,支出预算增加26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7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02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075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万元,调入资金增加97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3万元,上解支出增加519万元,调出资金增加58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增加290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707万元,为年度预算30004万元的102.34%,超收703万元,同比增长5.41%,增加1577万元。税收收入完成26961万元,同比增长12.37%,增加2969万元,其中:房产税完成7945万元,增长142.08%;契税完成2655万元,增长20.3%;车船税完成1861万元,增长18.31%。非税收入完成3746万元,同比降低27.09%,减少139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178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108723万元的85.7%,同比降低8.83%,减少902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16万元,为预算的96.66%,比上年下降15.46%;

--国防支出96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48.94%;

--公共安全支出602万元,为预算的90.25%,比上年下降46.63%;

--教育支出30415万元,为预算的96.16%,比上年增长0.003%;

--科学技术支出149万元,为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6万元,为预算的78.63%,比上年下降49.7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92万元,为预算的93.55%,比上年增长17.37%;

--卫生健康支出7170万元,为预算的97.46%,比上年下降32.75%;

--节能环保支出710万元,为预算的75.69%,比上年下降62.01%;

--城乡社区支出6694万元,为预算的98.09%,比上年下降19.64%;

--农林水支出2075万元,为预算的74.59%,比上年下降21.96%;

--交通运输支出786万元,为预算的65.39%,比上年增长324.8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25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4.0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3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35.6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5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17.5%;

--住房保障支出2374万元,为预算的29.68%,比上年下降64.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7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19.3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05万元,为预算的91.28%,比上年增长197.71%;

--债务付息支出1204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4.6%;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300%。

3.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4年,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61450万元,比2023年59335万元增长3.5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9988万元,比上年增长10.4%;专项转移支付11462万元,比上年下降18.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853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141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106万元,举借新增专项债券13567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5815万元,上年结余4224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66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60万元,年终结转5396万元。支出主要为新增专项债券支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债务付息支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18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3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27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5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72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90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8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89万元),滚存结余1436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351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67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收入442万元,上年结余122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0万元,调出资金975万元,专项结转372万元。主要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区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55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000万元,专项债券13567万元,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财力支持

2024年,省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8.33亿元,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8.33亿元,比2023年16.81亿元净增1.52亿元,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不超过债务限额,债务处于可防可控范围。

(六)落实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聚焦强化组织收入,助推财政提质增效

多方筹措财政资金,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力度。一是加强税收组织力度。积极组织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动协作,定期召开财政收入专班会议,围绕全年收入计划目标,及时准确研判收入形式,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监控,千方百计挖掘税源潜力,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24年实现全年税收收入26961万元,财政收入目标稳步实现。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按照非税收入项目、范围及标准进行征收,严防“跑冒滴漏”,切实增强非税收入执收效率和水平,做到“颗粒归仓”。2024年实现全年非税收入3746万元,财政收入质量大幅提升。三是主动向上争取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一”工作制度要求,不等不拖不靠,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向省财政厅和每周至少一次向市财政局反映我区财政收支情况,尽最大努力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2024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958万元,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2.聚焦发展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4年民生支出为76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24%,连续11年保持80%以上,全区民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支持教育优质发展。2024年教育支出30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45%,确保教育支出只增不减,有力地支持了教育事业发展。二是全面落实社保就业政策,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92%,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大力改善医疗卫生水平,让人民群众更有“医”靠。2024年卫生健康支出7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5%,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四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4年农林水支出2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五是加大文化及旅游产业投入,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2024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98%,助力群众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

3.聚焦政府债务管理,着力化解债务风险

不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和举债渠道,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稳步消化债务存量,确保债务管理科学、规范、高效。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2024年,在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新增债务规模,共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55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000万元,专项债券13567万元,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实的财力保障。二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做好债券项目遴选储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加快提升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能力,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增强穿透式监管能力,切实提升政府债务管理质效。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当前阶段的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全面摸清债务底数,科学制定化债方案,积极争取化债政策支持,2024年争取807万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476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不断优化债务结构,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环境。

4.聚焦重点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支出结构

聚焦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不折不扣保障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点改革落实落地。一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利用债券资金安排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库项目100万元、福寿园改造提升项目200万元、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24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2500万元、棚户区改造5500万元等,债券资金在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上持续发力。二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积极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实行“三保”标识化管理,不断提升“三保”保障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在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区级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三公”经费继续实行“双控”管理;制定了《关于坚持厉行节约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实施方案》,推动形成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共识;进一步提高大事要事保障能力,2024年消化暂付性款项455万元,清理拖欠企业账款1587万元。

5.聚焦预算管理质效,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统筹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创新财政管理,切实提高资金效益。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做好预算一体化系统2.0运行工作,对预算一体化系统2.0运行中不断上线的新模块积极配合,依托一体化系统,全面统筹各类资金,有效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二是持续强化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针对不同绩效评价对象,在预算安排中进行相应应用。将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专项资金分配、改进管理和政策调整等挂钩;将绩效自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切实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三是持续严肃财经纪律。按照中央、省、市、区全面严肃财经纪律的工作要求,围绕近两年来财政系统巡视(巡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财会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开展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专项行动,做到“系统式问题起底、精准化问题整改、整体性工作提升”,切实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廉洁理财。

一年来,我们着力做好抓收支保平衡、兜底线增福祉、保战略促发展、守底线保安全等工作,努力实现了我区还本付息不违约、债务率不破红和收支平衡不挂账的“三不”目标,有力维护了政府良好信誉,全力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运行平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税收结构单一,税源增长乏力的格局没有改变,财源建设增长提质任重道远;新增“三保”及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预算平衡压力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大,特别是专项债项目收益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债务风险。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进一步把准方向,谋实工作,推动财政工作落地见效。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至关重要。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按照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聚焦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突出“五区建设”路径抓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定预期、激发活力、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2025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坚持集中财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和财源建设,强化预算、资产、债务等资源统筹,全面实施“零基”预算,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中央、省、市、区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民生。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控,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库款,加强风险研判和预警,确保我区财政平稳运行。三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三公”经费“双控”管理,大力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坚持强化管理提升资金效益。推进预算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坚持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重点围绕财经领域突出问题,强化财会监督,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长效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真正做到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廉洁理财。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1628万元,比上年实际30707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25701万元,比上年实际26961万元下降4.67%;非税收入5927万元,比上年实际3746万元增长58.2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9905万元,同比增长9.34%。其中:区级财力安排60012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3348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554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000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9024万元,比上年预算8431万元增长7.03%;

--国防支出安排44万元,比上年预算69万元下降36.23%;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60万元,比上年预算527万元增长6.26%;

--教育支出安排29317万元,比上年预算29509万元下降0.65%;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22万元,比上年预算121万元增长0.8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769万元,比上年预算552万元增长39.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4055万元,比上年预算21312万元增长12.87%;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5713万元,比上年预算6461万元下降11.58%;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41万元,比上年预算359万元下降32.87%;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611万元,比上年预算4693万元下降65.67%;

--农林水支出安排1751万元,比上年预算1356万元增长29.13%;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427万元,比上年预算627万元下降31.9%;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769万元,比上年预算275万元增长179.6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87万元,比上年预算79万元增长10.1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72万元,比上年预算179万元下降3.91%;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6799万元,比上年预算1597万元增长325.7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400万元,比上年预算690万元增长102.9%;

--预备费安排900万元,比上年预算936万元下降3.85%;

--其他支出安排6144万元,比上年预算4451万元增长38.04%。

(三)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6650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43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4万元,上年结转539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665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

(四)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0998万元,同比增长 11.02%。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9805万元,同比增长10.8%。

(五)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3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2万元。

三、完成202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5年,我们始终坚持干字当头,努力克服重点税源不足、税收收入持续承压、非税收入挖潜增收空间有限等组织收入难题,积极解决重点及刚性支出持续攀升、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等收支矛盾问题,增强信心、迎难而上、拼搏进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精准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挖收入潜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贡献财政力量。

(一)强化共识机制,拓展税源财源

一方面积极强化税收征管。聚焦组织收入目标,强化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召开财政收入专班会议,及时掌握入库动态、剖析增减原因,增强税收征管效能。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精准挖掘税收资源,防止税收流失。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挖潜堵漏,不放松对小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另一方面积极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紧密结合巡视整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等工作,强化区财政、工信、住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及义井镇和各街道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沟通,严格非税收入管理,深挖非税收入潜力,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二)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资争项

一是主动作为争取资金。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壮大财力、提升保障能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积极向省、市财政部门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特别是针对我区的财政收入实际情况、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切实加大一般债和专项债的争取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区的财政支出压力,有效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二是精准谋划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组织区财政、发改、工信及义井镇、各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加强与省市相关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吃透政策,做好项目筛选、储备、上报等工作,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上级政策“笼子”、规划“盘子”、资金“袋子”。三是统筹协调盘活资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对现有各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优化调整,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优先考虑盘活资产规模大、收益稳定的资产资源,挖掘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潜能,激发闲置资产效能,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促进国有资产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习惯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守牢支出原则。统筹用好上级补助及本级配套等财政资金,通过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把预算支出关口等手段,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从严控制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消减低效无效资金,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兜住、兜稳、兜牢“三保”底线。二是严格厉行节约。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综合考虑各种增减收因素,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精准谋划、精准定标、精准施策,大力压减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严格落实财政拨款预算不超上年、年度支出不超当年预算的“双控”要求,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紧要处。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支出标准管理、强化资产配置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增强支出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和准确性。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持续深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财政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的重视程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二是持续深化绩效运用。坚持把绩效管理贯穿到财政资金管理运行全过程,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巩固提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监督管理体系。三是持续深化债务管理。围绕“借用管还”环节健全完善机制,全面加强债券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快推进闲置资产清查处置,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化债。四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着力推进财政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锚定目标、强化责任、求真务实、敢作善为,不折不扣抓落实,为推动我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附: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指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据法定标准,从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指地方政府收到上级政府按照规范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收入,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等收入。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部分支出责任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包括各类具有特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5.预备费:反映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限期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用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9.地方政府债务: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通过政府信用举借筹措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资金,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

10.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11.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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